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津市涵禹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市涵禹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市涵禹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胡经理
通讯地址: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jHuSZA3Qn1k58tfuK5tcQ
提取码:leyj
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K_41y0pNPhyYPgOH0ZZ9w
提取码:cewa
其他说明的事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Zv5y1WO_jS6LfOQGJtvBg
提取码:0z5w
天津市涵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