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津(天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宝津金属科技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津(天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宝津金属科技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宝津(天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蒋经理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南路106号
公示内容:
验收报告:
文本连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m4mZmL6-0xxQHL1y305JA
提取码:tyyq
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Dn3CZHtlDfCxj6f-D2H2Q
提取码:gmus
其他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qf2JQfvjpxngPtmCDY-lA
提取码:qxzn
宝津(天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宝津金属科技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4-01-09